一、监察校内行政机关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政纪的情况。并依法保护监察对象行使职权。
二、监督检查学校决议、决定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查处违反法纪和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受理检查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五、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教育。
六、完成校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监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