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行政-院办
 本站首页 | 学院动态 | 工作职责 | 学习资料 | 保密工作 | 信访工作 | 档案工作 | 目标督查 | 学院首页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保密工作>>正文
 
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要求?
2019-04-08 14:23   审核人:

(1)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2)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

(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5)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6)听传达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

上一条:计算机失泄密的途径及其对策
下一条:绝密级文件可以复印吗?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2016-202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邮政编码:6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