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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8年档案业务工作的通知
2018-03-27 16:10   审核人:

内江经开区党政办,内江高新区党政办,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领导,依法履行档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持续抓好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档案安全管理,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根据《四川省档案局2018年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全市档案局长会议工作部署,现就市直单位2018年档案业务工作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四川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规章标准,认真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或复查工作。已通过认定的规范化管理单位,须及时在有效期内向市档案局申请复查,确认等级。2018年度有计划创建规范化管理档案室的单位,要对照相关标准着力加强档案组织管理、设施设备、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组织管理,修订完善档案制度,配置完善档案库房及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强化档案归档工作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

二、加强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大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按照《档案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强化各项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进一步做好本单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各主管单位同时要抓好对二级机构或下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部门(单位)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内江市档案局关于贯彻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的几点意见》(内档发〔2016〕27号)进行规范整理归档。2017年度的文件材料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材料收集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归档工作。

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川档发﹝2017﹞11号)整理归档。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及时整理归档。

项目档案: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归档。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档案有行业规定的从其行业规定进行归档。工程项目档案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整理归档。

业务档案:按照本行业系统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数码照片规范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14)要求归档。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确保各类文件材料规范及时归档的基础上,对照《全宗卷规范(DA/T12-2012))》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内容,延续编制本单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等材料,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和今后档案移交进馆奠定工作基础。

三、加快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要求,围绕国家数字档案室建设总体目标,将本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统筹规划,有序开展,以档案信息化建设推动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加快档案数字化启动工作,数字化标准参照新修订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31-2017) 。以数字化外包方式开展非涉密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管理,按照《档案工作数字化外包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强化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涉密档案按照《保密法》等相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完善本单位电子文件归档和档案数字化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积极推进文档一体化。

确定为省级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的档案机构,要根据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通知要求,按照循序渐进、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申报材料确定的工作步骤、时间进度、工作内容开展工作,以建成数字档案室建设示范单位为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四、强化档案安全保障建设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思想和工作要求落实到档案安全工作中去,始终绷紧档案安全这根弦,不断加强和改进档案安全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档案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加大档案安全保密检查力度,健全库房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和有效运维档案专业防护和安全防范设备设施,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各单位要坚持做好库房安全巡查,加强档案提供利用和外包服务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监管,加强档案室、档案柜、消防灭火器、防盗门窗等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档案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定期开展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自查,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坚决杜绝档案损毁、失泄密等事故发生。

内江市档案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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